基督徒要效法基督主动让人钉十字架吗?
昨日某群为河南拆十运动展开了激烈的争论,有一位弟兄抛出一节经文,意思是要效法基督被骂不还口,受害不说威吓的话,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。
基督徒的一生是效法基督的一生,因为基督是人类历史上唯一完全无罪的人,只有他将一个真正义人的生命活出来。基督徒要效法他被骂不还口,受害不说威吓的话,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。但是,这位弟兄在此时抛出这节经文,却误解了经文的意思,把基督徒的完美形像理解成类似于佛教观念中的忍耐,正如寒山拾得和尚说的:有人骂老拙,老拙只说好;有人打老拙,老拙自睡倒;涕唾在面上,随他自乾了, 我也省力气,他也无烦恼。
这其实完全曲解了基督的品格,基督被捕后在大祭司面前受盘问时,有一个差役听了耶稣回答大祭司的话,就用手掌打他,说:“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?”
基督说:“我若说得不是,你可以指证那不是,我若说得是,你为什么打我呢?”所以,基督徒效法基督,绝不能先误解基督,然后去效法一个自己想象出来的基督,这样难免做着神所不喜悦的事,还以为自己比众人更属灵。
一位姊妹指出,耶稣为了完成天父的旨意而上十字架,与今日扌斥十架是不同的两回事。弟兄回复说:属灵的事有两回事吗?
这话乍听之下似乎很有道理,如果基督这样作是对的,我们效法他有什么不对呢?但是,基督为了拯救罪人必须上十字架,他如果提出无罪辩护逃避十字架就是违背神的旨意。但我们绝不能因此说,基督徒受人冤屈时不能提出申诉辩护。如果现今有恶人陷害基督徒要把我们钉十字架,难道我们也当像基督一样,主动去被钉死吗?基督不是说过,有人在这城里逼迫你,就逃到那城里去吗?所以,效法基督绝不是简单的把基督所经历过的事完全照着去作,而是从基督的教导,也就是神藉圣经启示我们的真理中,明白神的心意,在凡事上寻求神的旨意,这才是真正的效法基督。
使徒保罗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:你们该效法我,像我效法基督一样。(林前11:1)因为保罗的一生,就是效法基督的一生。
但是,在今日许多自以为属灵的基督徒眼中,保罗却成了一个跟基督唱反调的人,一个不效法基督的人,一个充满血气而不属灵的人。
虽然这些人绝不敢这样说保罗,但他对其他基督徒的指责,正显明保罗所行的,也是当受他们责备的。
因为主耶稣是主动上耶路撒冷去,主动让人钉十字架,他没有为自己作任何申辩。可是保罗却不然,在被犹太人控告时,保罗却要上告凯撒,结果就告到罗马去了。
保罗在罗马获释后,过了几年又在逼迫中被捕,铜匠亚历山大多多地害他。如果按着今日某些基督徒的属灵观,这时保罗应该一声不吭,在监狱里等死才对。可是保罗却说:“我初次申诉,没有人前来帮助,竟都离弃我,但愿这罪不归与我们。(提后4:16)”可见保罗竟然为自己申诉,提出上诉,竟然希望有人能帮助他,希望在这次被捕中能得释放。耶稣被捕后如同羊羔在剪毛人手下默默无声,保罗却要为自己申诉发声,请敢说保罗这是不效法基督呢?
今日面对正斧非法扌斥十的运动,如果教会用合法的手段提出申诉,有何不可呢?虽然他们的申诉未必能成功,但是,难道保罗的申诉成功了吗?他最后不是同样被杀了吗?
在教会面对逼迫时保持沉默对信徒个人来说是最安全的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反正损失的是教会。而且发声也不一定能见到果效,甚至可能惹恼了某人招来报复。所以许多人选择沉默是可以理解的,每个基督徒都有权利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决定如何行事,但请不要把自己的软弱与无知美其名曰为属灵。除非你们真的藐视保罗,认为自己比保罗更加属灵。愿神怜悯我们,在这非常的时期里,保守他的儿女们行在他的旨意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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